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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具體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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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具體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具體都有哪些?

在共同犯罪中,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具備有效性。即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結果發生或者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參與行為對共同犯罪的作用。

(2)中止的效力僅及於本人,不及於其他共犯人。

(3)缺乏有效性不能單獨成立中止。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消極退出犯罪或者自動放棄犯罪、阻止共同犯罪結果未奏效的,不能單獨成立犯罪中止。

二、共同犯罪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個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共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數人共同實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也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這裡有兩層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故意的參加實施共同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參加實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對犯罪結果的發生,都抱著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態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彼此聯絡,相互默契,結合成為一個統一的犯罪行為,共同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各共同犯罪人在實施共同犯罪時,儘管所處的地位、具體的分工、參加的程度、甚至參與的時間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們的行為都是為了達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標,從而緊密相聯,有機配合,各自的犯罪行為都是整個犯罪活動的組成部分。在發生危害結果的情況下,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4.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必須指向同一犯罪客體,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為的必然要求。

公安機關在處理有共同犯罪案件時,是需要確定各犯罪主體,在犯罪活動之中擔任的角色、起到的作用等的相關事項的,然後還需要確定,各犯罪主體,是否主動放棄了繼續實施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