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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犯罪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8W)

一、中止犯罪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中止犯罪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一) 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犯罪中止只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即只能發生在犯罪預備、犯罪實行和實行終了之後犯罪結果發生之前的過程中。

(二) 必須自動地中止犯罪或自動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自動地中止犯罪,就是行為人出於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進行下去的犯罪活動,它表現為行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況下,自動停止犯罪的進行。

(三) 必須徹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徹底地停止犯罪,就是行為人打消了完成該種犯罪的念頭而不再實施該種犯罪。

二、怎樣理解犯罪中止的自動性?

行為人放棄犯罪的自動性,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必須是行為人自認為自己當時能夠完成犯罪,是認定自動性的基本前提。中止犯罪是行為人自己認為能夠把犯罪進行到底而自願不將犯罪進行到底的,這是認定自動性的前提。只要行為人自己認為確有條件、有能力完成犯罪,即使在他人看來不可能完成,或者從客觀上看根本無法完成犯罪的,也不影響自動性的成立。

對於在客觀上根本不具有完成犯罪可能性的案件,應當如何理解放棄犯罪是否出於自願?我們認為,即使客觀上犯罪根本不可能完成,而他主觀上自認為有可能進行到底而放棄犯罪的,也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如A攜刀去殺B,行至半路悔悟而自動放棄返回家中,即為中止。即使事實上B當天並不在家,去了也不可能實施殺人行為,也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相反的情況是,如果在一般人看來,或者客觀上是完全可以完成犯罪,但是,行為人卻自認為存在客觀障礙、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實施的,則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必須是行為人出於本人的意願而放棄犯罪,這是自動性特徵的實質內容。如果停止犯罪活動不是由於行為人自己的主觀意志,而是遇到了自認為無法克服的物質或心理障礙,犯意發生動搖而停止犯罪活動,則是被迫停止,而不是自動放棄犯罪意志的犯罪中止。這種情況理論上稱為犯罪中斷。中斷犯罪是被迫的,不是出於行為人主觀意志而放棄犯罪,這種情況屬於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自動性是行為人出於本人意願而放棄並停止犯罪的,這是自動性的實質。

犯罪中止屬於犯罪過程中的一鐘形態,依然是犯罪。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犯罪過程,既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同時也包括了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根據要求,成立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