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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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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條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條件有哪些?

1)應當具備及時性,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和犯罪實行階段,也可以發生在犯罪行為已經實行終了犯罪結果尚未發生以前。但是犯罪結果一旦繁盛,無論其結果是由全體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造成的,還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經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這是時間的條件。  

2)全體共同犯罪人在犯罪過程中,出於自己的意願,停止可以進行下去的並能產生犯罪結果的的行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犯罪以後,對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進行勸說阻止,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接受了勸說,在能夠繼續進行犯罪的條件下,自動停止犯罪行為,全體共同犯罪人都可成立犯罪中止。  

3)必須具備有效性。必須自動停止犯罪行為,並且有效的防止和阻礙犯罪結果的發生。

二、犯罪中止的特徵

(一)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首先,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其次,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再次,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第一,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第二,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第三,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裡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有關共同犯罪成立的情況下,導致犯罪中止的必須按照犯罪中止的相關適用條件來進行認定,對照犯罪中止的相關條件,如果符合相關規定的,則可以對犯罪中止情況進行認定處理,具體的判罰也是根據犯罪事實既遂的標準來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