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洗錢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在明知是黑錢的情況下將黑錢洗白的,有提供資金賬戶、資金賬戶等行為的就會構成洗錢罪,而洗錢罪的量刑要依據犯罪情節而定。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洗錢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洗錢罪的特徵有哪些?
1、洗錢罪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會經濟管理秩序,還侵犯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動及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
2、提供資金帳戶:是指為犯罪人開設銀行資金賬戶或者將現有的銀行資金賬戶提供給犯罪人使用。
3、協助將財產轉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既包括將實物轉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也包括將現金轉換為金融票據或者將金融票據轉換成現金等。
4、通過轉帳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
5、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來源和性:指其他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性質與來源的一切方法,如將犯罪所得投資於某種行業,用犯罪所得購買不動產等等。
6、本罪在主觀方面的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為犯罪違法所得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為利益而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洗錢行為在當代的中國是屬於一種違法犯罪的行為,如果明明知道是通過不正當的方式獲得的錢財,而協助將這筆錢才匯入到境外,那麼就會侵犯到市場經濟管理秩序以及金融管理秩序,必須嚴厲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