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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什麼是民間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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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什麼是民間非法集資?

生活當中,其實很多人對於非法集資、詐騙和民間借貸這三種行為根本就搞不清楚。但是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以及詐騙的這些違法犯罪的活動,是存在本質上的區別的。民間借貸是屬於一種正常的借貸關係,而非法集資是受我國法律法規嚴重打壓的一種犯罪活動。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什麼是民間非法集資?

一、在我國什麼是民間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二、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其它區別

1、借貸的目的不同

民間借貸主要是生活原因或是生產經營所需短期的借貸行為;而非法集資是以違法的形式,進行的一種資本的運作,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和金融的有效監管。

2、借款的針對物件不同

民間借貸主要為“一對一”的借款模式,行為指向特定的物件。即使在一個借款人向多數人借款的情況下,每一筆借款也都是獨立存在的。 而非法集資的集資物件卻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數人。行為人或者面向社會不特定物件發放吸收存款的公告,或通過其他的方式使社會不特定物件知道其吸收存款的訊息。即使有時只吸收了為數不多的幾個物件的存款,但如果主要是針對不特定人的,其吸收的存款數額或造成的危害結果,又達到了法律規定的犯罪標準,那麼也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3、承擔的法律後果不同

民間借貸是一種典型的民事行為,債權債務關係受民法、合同法的約束,當事人違反民間借貸合同,將承擔民事責任;非法集資是對於我國公法規定的違反,輕者導致某種行政責任,嚴重的需承擔更為嚴厲的刑事法律風險。

三、非法集資的定義

(一)非法集資的定義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資金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檔案和高回報率為誘餌,或其他騙取集資款的手段,向社會公眾大量募集資金的行為。

(二)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

1、行為人有主觀上的故意

2、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不是暫時佔有、使用的目的,指非法佔為已有或使第三方非法佔有)

3、必須是非法集資數額較大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如果有正常的借款手續,又不符合上述三個要件,就不構成非法集資罪了,借多少錢也不犯罪,而且利人利己。

非法集資目前在我國刑法當中一共有兩個罪名,分別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本罪主要是指沒有經過國家的同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非法籌集資金的一種行為。民間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承擔的法律後果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