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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非法集資罪主要抓什麼人?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33W)

在我國非法集資罪主要抓什麼人?

市面上有很多騙子謀騙普通老百姓,很多騙子就利用了非法集資這個方法為自己賺一大筆錢,隨後就捲款逃亡。非法集資罪主要抓什麼人這個問題就存在於老百姓們的生活中,許多人不知道非法集資罪抓什麼人,接下來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非法集資的問題,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在我國非法集資罪主要抓什麼人

非法集資構成犯罪的處罰單位主管人員以及直接責任人員,即有這些人承擔非法集資法律責任,業務員需要看是否起到了直接責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一般認定為什麼罪

對於非法集資的行為在達到了一定數額標準之後,往往會被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按照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要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立案標準是: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八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由此看來,非法集資罪主要抓什麼人這個問題的答案就顯而易見了。值得一提的是,非法集資處罰的是主管人員還以及直接負責人員,與本案有間接關係並且不知情的情況的人是不用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