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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什麼樣屬於非法集資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2W)

在我國什麼樣屬於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要將受害者的金錢佔為己有,當然僅憑這一點,肯定我國法院在定罪的時候不能說就將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定性為非法集資的。因為如果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的話,是需要滿足相關特點才可以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什麼樣屬於非法集資?

一、在我國什麼樣屬於非法集資?

集資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物件籌集資金。這裡“不特定的物件”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如果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即構成了非法集資。

二、如何識別非法集資?

廣大投資人要做到“三看”:

1、看回報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為誘餌。如果所承諾的收益率大幅超過同期社會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屬於非法集資。

2、看範圍。要看是不是針對社會特定公眾吸收資金,一對一,還是一對多,如果是一對多就有可能屬於非法集資。

3、看資金流向。要看籌集資金為誰所用,如果是自己佔用,就屬於非法集資。

三、非法集資損失由誰承擔?

1、非法集資行為不受法律保護。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主要包括: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凡涉嫌非法集資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2、參與非法集資損失自行承擔。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在處理非法集資的債權債務時,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財產後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

我國刑法當中沒有明確的規定非法集資,非法集資的相關特點是按照非法集資詐騙罪來進行論處的。非法集資的主要特點包括沒有經過國家的批准就非法的向我國不特定的公民籌納資金,以合法的目的來掩蓋自己違法犯罪的活動等,滿足這四個條件,才構成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