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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財產由哪個機關執行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73W)
沒收財產由哪個機關執行
沒收財產,是指把犯罪人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依法無償地收歸國有的一種刑罰。沒收財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20條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沒收財產的判決,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為防止執行前罪犯或其他人將財產轉移等影響判決執行的情況發生,人民法院可以先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人財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