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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判三年緩刑兩年什麼意思?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3.18W)

一、有期徒刑判三年緩刑兩年什麼意思?

有期徒刑判三年緩刑兩年什麼意思?

有期徒刑判三年緩刑兩年的意思就是犯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有兩年的考驗期(不用坐牢)。在兩年的考驗期內不違反規定和有其他的犯罪行為,在考驗期滿後就不執行3年的有期徒刑(不用再坐牢),如果在考驗期內違反規定和有違法犯罪行為,將執行3年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七十六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適用緩刑的物件和條件有哪些?

(一)適用緩刑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三)刑法規定,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三、緩刑的考驗期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有期徒刑只要被判了緩刑,那麼就會存在考驗期,從而就會存在緩刑多少年考驗期就為多少年,所以,在進行處罰的時候作為犯罪人員只要給了考驗期就不能在此期間犯任何的錯誤 ,不然就會很容易被進行收監執行原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