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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兩年是什麼意思?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6W)

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兩年是什麼意思?

相信大家對緩刑這個詞並不陌生。實施犯罪的犯罪人員會被處以一定的刑罰,但如果該犯罪人員實施的犯罪行為造成的後果較為輕微,情節並不嚴重,法院在量刑時可能會對其給予緩刑的處理。那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兩年是什麼意思?本站小編在下文中作了相關的解答,來了解一下吧。

一、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兩年是什麼意思?

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兩年的意思是,判刑10個月的同時,給予兩年的考驗期限,兩年考驗期限內沒有重大違法及犯罪行為的,所判的10個月刑罰就不再執行。如果兩年內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會撤銷緩刑,收監執行10個月刑罰。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判處緩刑?

(一)緩刑的適用主體及範圍

緩刑的適用主體。緩刑是一種較輕強度的刑罰執行方法,因此適用的物件也只能是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不大的普通刑事犯罪分子。這類犯罪分子大多具有主觀惡性不大,事後能及時認識罪行,服從刑罰處罰的特點,適用緩刑完全能夠起到教育、改造的作用。我國刑罰也明確規定了緩刑適用的物件為被判刑罰較輕刑種(拘役、有期徒刑)和較短刑期(不超過三年)的犯罪分子。而對於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的嚴重刑事犯罪分子,被判處的是較重刑罰,刑期也是較長的。適用執行強度較輕的緩刑,根本達不到懲罰犯罪分子的目的,因而不能適用緩刑。

(二)緩刑的適用實質條件

緩刑的適用範圍。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緩刑適用的範圍。這個範圍內的犯罪人員的罪刑與緩刑執行是相適應的,通過緩刑的執行,讓他們在社會監督之下進行改造有利於犯罪人員的家庭穩定,有利於促進犯罪人員更好的改造。還可以讓他們創造出物質財富,同時也可以避免大量捕人,有利於節約司法資源。這也體現了刑罰經濟原則。

緩刑適用的實質條件,在判處刑罰時對是否適用緩刑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就是緩刑適用的實質條件,即具備哪些條件就可以適用緩刑。我國刑法規定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不致於再危害社會是我國緩刑適用的實質條件。這也是法官在審判過程中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

在兩年的緩刑執行期間,如果犯罪人員表現良好,沒有犯罪行為,在兩年緩刑期結束之後,就可以不用再被執行10個月的有期徒刑了。實踐中,只有犯罪情節輕微的犯罪人員才可以申請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