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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淫亂罪是怎麼定罪的?

強姦辯護 閱讀(2.22W)

一、聚眾淫亂罪是怎麼定罪的?

聚眾淫亂罪是怎麼定罪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蔘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根據法律規定,所謂的聚眾淫亂罪,是指聚集眾人進行集體淫亂活動的行為,具體而言,是指糾集三人以上(不論男女)群奸群宿或者進行其他淫亂活動。而且,參與者必須是自願的。

二、聚眾淫亂罪的犯罪認定

聚眾淫亂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就是通過一定的社會結構中人們必須共同遵守的生活規則來維護的公共生活有條不紊的狀態。違反了這種公共生活規則,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條不紊的狀態。因此,對公共秩序的破壞實質上就是對公共生活規則的違犯。公共生活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

(1)旨在保護人的安全和尊嚴,特別是保護老幼弱者的安全規則;

(2)旨在調節公共場所秩序的紀律規則;

(3)旨在維護日常生活中穩定聯絡和風尚習俗的交往規則;

安全規則對人們的社會活動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因而它也可以貫穿到紀律規則和交往規則之中。紀律規則和交往規則,就其特點、意義而言,分別反映了公共生活規定所調整的兩個領域,與之相關聯的,公共秩序也就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兩個方面:即通過紀律規則所調整的公共場所秩序以及通過交往規則所調整的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聚眾交往和風俗習尚。聚眾淫亂違犯了公共生活規則,破壞了公共秩序。在實踐中,人們常常感到淫亂犯罪的客體不好理解,認為這類行為除了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搞淫亂之外,通常都是暗地進行的,並且是互相自願的,因此不好說就破壞了公共秩序。

聚眾淫亂的行為,涉及到對公共秩序和社會的安全穩定造成了不利的影響,相關情況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在聚眾淫亂的過程中還造成了嚴重的犯罪事實的,如造成了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那麼需要按照傷害罪來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