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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聚眾淫亂犯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W)

實踐中,這種多人進行集體淫亂活動的,往往就會構成聚眾淫亂罪。當然,還要經過嚴格的認定,才能確定相關行為是否構成此罪。那麼大家知道該怎樣認定聚眾淫亂犯罪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怎麼認定聚眾淫亂犯罪

一、怎樣認定聚眾淫亂犯罪

首先,從犯罪客觀表現方式上加以區分。本罪在客觀方面最根本的表現是聚眾淫亂行為,因此如果行為人只是單個地並非聚眾地與他人自願進行兩性活動的,如未婚男女之間偶爾發生的不正當男女性關係以及已婚男女間的通姦行為,則行為人不構成本罪。

其次,從犯罪主體上區分,本罪的主體僅限於首要分子或多次參加者這兩類人。因此對於其他偶爾參加淫亂活動的人來說,不構成犯罪,但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實踐中,對於大多數失足青少年來說,一般應對之實行教育挽救,不宜擴大打擊面。

實踐中,對於多名婦女同時向行為人賣淫的,能否構成本罪存在爭議。這種行為雖然在表現現象上看似具有聚眾淫亂的特點,但結合犯罪的主客觀恃徵來分析,其並不符合本罪的構成特徵。

從主觀方面看,雖然行為人嫖娼具有尋求下流無恥精神刺激的主觀動機,但對於其他聚在一起共同向行為人賣淫的多名婦女而言則不是有此動機,其行為目的是為了營利。

從客觀方面看,本罪多表現為多人聚集在一起進行亂交、濫交的淫亂行為,具有行為物件的非專一性特徵。而多名婦女共向行為人賣淫行為,由其主觀動機、目的決定了他們之間並非是聚在一起進行亂交、濫交的淫亂行為,因而不具有本罪淫亂的特徵。

綜上分析,對多名婦女同時向行為人賣淫的,不能作為聚眾淫亂罪處理,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

二、聚眾淫亂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看完上述內容後,相信大家已經知道是如何對聚眾淫亂犯罪進行認定的吧,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了社會的風氣,我國法律規定最高可以對行為人處五年有期徒刑。由此可見,涉嫌此罪還是比較嚴重的話,本站小編建議最好還是委託專業律師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