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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毒後送醫院是犯罪中止嗎 ?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2.48W)

一、下毒後送醫院是犯罪中止嗎 ?

下毒後送醫院是犯罪中止嗎	?

下毒後送醫院是犯罪中止,畢竟他是屬於犯罪人員一直以來的原因,停止進行了犯罪活動。但依然會進行定罪,量刑的時候會考慮送人去醫院的情節,然後減輕相應的處罰,犯罪中止形態仍然是犯罪的狀態,應當負相應的刑事責任,在一定程度上會從輕處罰。當然刑法也不是特別冷酷的,如果有著良好的悔罪表現,或者是沒有造成太大社會影響的話,在同等條件之下,這樣的人是要比已經結束犯罪並且後果惡劣的人判處的刑罰是要輕的。這是我國對於中止犯罪減輕影響的鼓勵。

在犯罪的過程當中可能會出現很多種情況,比如說順利的結束犯罪。不過在犯罪過程當中還有著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例如因為他人的阻止,沒有辦法成功的達成犯罪結果,這叫做犯罪未遂。還有在犯罪的過程當中,由於受到了良心的譴責,或者是突然意識到了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這種行為叫做犯罪中止,這種不同的情況所判決的標準是和一般的情況不一樣的。

二、會被判刑的情況:

我國刑法中規定,如果當事人在犯罪過程當中出於自己的意願,沒有把犯罪進行下去,並且沒有造成嚴重傷害的話,此時可以被定性為犯罪中止,並且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當然,從輕,減輕處罰的比照標準是既遂犯。

也就是說,如果同樣是故意殺人,並且已經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後果,此時有可能被判處死刑。那麼有一個人在殺人的時候,在中途覺得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並且停止了殺人,該人也沒有死亡,此時就可以被認定為犯罪中止。在這種情況下,判刑可以比死刑要輕。

我國的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告訴大家,如果在犯罪的過程當中自己有意願終止的話,這個善意是被刑法所鼓勵的,所以以從輕,減輕處罰作為獎勵,來使犯罪分子在沒有犯罪完成之前就有意識地中止犯罪。

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犯罪中止和犯罪基礎會做出一個確切的界限方面的劃分的。主要還是因為他們兩者的量刑是存在著極大的不同的,比如說犯罪分子會對犯罪人員的行為進行從輕或者減輕處理,畢竟主動的放棄了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