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被人下毒送醫院是犯罪中止嗎

法律 閱讀(8.41K)
被人下毒送醫院是犯罪中止嗎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下毒後送醫院是犯罪中止嗎

對於被人下毒送醫院是犯罪中止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下毒後將被害人送到醫院的,並不是犯罪中止的行為,下毒後被害人已經中止的,是屬於犯罪結果已經發生,屬於犯罪既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二條【犯罪預備】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上述內容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