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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搶劫殺人未遂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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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情況判斷

入室搶劫殺人未遂判多久

一、如果殺人行為發生在搶劫過程中,而且是搶劫財物的必要手段,應定搶劫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具有法定八種加重處罰情節的刑罰適用

1.具有“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等八種法定加重處罰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應當根據搶劫的次數及數額、搶劫對人身的損害、對社會治安的危害等情況,結合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程度,並根據量刑規範化的有關規定,確定具體的刑罰。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一般應並處沒收財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

(1)搶劫致三人以上重傷,或者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

(2)在搶劫過程中故意殺害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的;

(3)具有除“搶劫致人重傷、死亡”外的兩種以上加重處罰情節,或者搶劫次數特別多、搶劫數額特別巨大的。

3.為劫取財物而預謀故意殺人,或者在劫取財物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抗拒抓捕而殺害被害人,且被告人無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可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對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應當慎重。對於採取故意殺人以外的其他手段實施搶劫並致人死亡的案件,要從犯罪的動機、預謀、實行行為等方面分析被告人主觀惡性的大小,並從有無前科及平時表現、認罪悔罪情況等方面判斷被告人的人身危險程度,不能不加區別,僅以出現被害人死亡的後果,一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4.搶劫致人重傷案件適用死刑,應當更加慎重、更加嚴格,除非具有采取極其殘忍的手段造成被害人嚴重殘疾等特別惡劣的情節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一般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5.具有規定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以外其他七種加重處罰情節,且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危害後果特別嚴重的,可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認定“情節特別惡劣、危害後果特別嚴重”,應當從嚴掌握,適用死刑必須非常慎重、非常嚴格。

二、如果殺人行為發生在搶劫財物過程之外,或者雖與搶劫財物過程有聯絡,但與搶劫財物無內在聯絡,應定故意殺人罪。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殺人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入室搶劫並且殺人未遂的行為,如果殺人的行為是屬於搶劫的必要手段,並且是發生在搶劫過程中,那麼就會定義為搶劫罪,但如果是和搶劫無關的殺人未遂行為,那麼是屬於故意殺人未遂需要進行數罪併罰。兩種罪行的最高量刑標準都是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