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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會判入室搶劫殺人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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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會判入室搶劫殺人多少年?

一般會判入室搶劫殺人多少年?

入室搶劫過程中殺人,無論是有目的殺人還是在搶劫過程中過失殺人,都會面臨嚴重的刑罰,有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入室搶劫殺人是一種極其惡劣的行為,定什麼罪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為入室搶劫而殺了人,此以搶劫罪處理,殺人為搶劫罪的從重情節;如果搶劫完畢後又殺人的,涉嫌搶劫罪與故意殺人罪,當數罪併罰。無論如何定罪,此類犯罪性質惡劣,影響極其嚴重,均可判處死刑。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入室搶劫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行為人只搶回自己被騙走或者賭博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於搶劫犯來說,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

4、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徵,也是它區別於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和敲詐勒索罪的最顯著特點。

綜合上面所說的,入室搶劫殺人的情形是屬於特別惡劣的,不僅犯了搶劫罪,而且還犯了故意殺人罪,這種行為是會直接數罪併罰的,輕者給予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對於重者是可以按死刑來進行判決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