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仲裁>

仲裁後如何履行仲裁裁決?

仲裁 閱讀(1.73W)

一、仲裁後如何履行仲裁裁決?

仲裁後如何履行仲裁裁決?

仲裁裁決執行是爭議雙方當事人對已送達的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書,在規定的期限內應自動履行。按照中國法律,國內的仲裁裁決生效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涉外仲裁機關仲裁裁決生效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中國法院、或者外國法院申請執行。人民銀行、專業銀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應以當事人帳戶中扣留或劃撥需支付的款項。

二、如何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1、申請執行的法院

仲裁法規定:對已生效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因此,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出申請。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是: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有兩種:一是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二是經我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此,所說的申請執行的法院一般是被執行人住所地和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2、申請的形式

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時,應當提交申請執行書,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執行人員記入筆錄。提出書面申請執行或者口頭申請執行的,應當說明申請執行的事實和理由,並附作為執行根據的仲裁裁決書。

3、申請執行的期限

申請執行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執行。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期限,依提出申請執行的主體不同而不同。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在申請了仲裁後仲裁機關會根據雙方實際情況做出最公平的裁決內容, 當做出了裁決後當事人一方不認同裁決也是可以申請撤銷裁決或者無效裁決的,如當事人認同裁決內容也是需要按照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當對方拒不履行的時候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