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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仲裁結果什麼時候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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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仲裁結果什麼時候執行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型別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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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結果執行

你好,仲裁結果執行是等仲裁結果出來後按照仲裁決定書上的決定執行。

勞動仲裁結果出來後,也就是仲裁裁決書下達後,在15日內,雙方不服,可以上訴至當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內雙方未上訴,裁決書生效,申請人可以拿著裁決書去單位執行,如果單位拒絕支付裁決書上支援的請求,可以噹噹地的人民法院的執行庭去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時間大概6個月。

仲裁裁決生效後,應向哪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有勞動仲裁和商事仲裁之分。

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對方不履行相應的義務,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分別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執行。

商事仲裁裁決生效後,對方不履行相應的義務,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分別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執行。

附: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七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256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包括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

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當事人分別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執行。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