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起訴微博使用者造謠誹謗的行為?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在微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在微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賠償標準不是法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在微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治安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在微博造謠擾亂社會秩序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在微博平臺上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是違法的,對於被誹謗的受害人來講,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誹謗他人的行為會被處5~10日不等治安拘留,500元以下行政罰款,當然誹謗他人的違法行為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