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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辱罵民警什麼處罰

治安管理 閱讀(1.9W)

一、一般情況下辱罵民警什麼處罰

一般情況下辱罵民警什麼處罰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特別是《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公然辱罵他人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行為時,會受到法律應有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二、什麼樣的行為是阻礙、妨害民警執行職務行為

阻礙、妨害民警執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形式表現多樣,大體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一)言語方面。一是侮辱謾罵。對民警的執法形象或個人人格進行辱罵、詛咒;二是威脅恐嚇。對民警進行言語上的挑釁,威脅民警自身或家人的人身安全;三是栽贓誣陷。以莫須有的名義挑撥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眾或媒體誤解。

(二)肢體方面。一是物理阻礙。通過用肢體攔、擋、堵、截等行為阻礙民警執行公務,使得民警不能接近或帶走被執法物件;二是肢體衝突。使用肢體上的推、拉、扯、拽等行為干擾民警執行公務,不以造成警察傷亡為目的,而是為了使被執法物件掙脫被控制或管制狀態;三是暴力抗法。以打、砸、搶、殺等措施對抗民警執行公務,造成民警傷亡失去戰鬥力,最終達到脫離被控制或管制狀態的目的。

(三)其它方面。表現為以凌弱、無辜自居嚷鬧,或以自傷、自殺威脅,拒絕民警執行公務,引起群眾圍觀、起鬨,造成執法現場混亂。

辱罵民警是會受到一定的處罰的,雖然說這個時候辱罵他人不算是犯罪,但是辱罵他人也是違法的,這個時候導致了他人名譽受到損傷,所以說這個時候被辱罵的人員是可以進行投訴的,一旦就是被投訴了就需要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