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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人民警察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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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辱罵人民警察如何處理?

辱罵人民警察如何處理?

單純的罵人只是民事侵權行為,也是違法的,但不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一般不會受到處罰。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因為警察違法導致的和警察發生衝突。一方面可以向其所在的單位派出所或公安局投訴,另一方面,如果違法行為是職位行為的,可以向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縣、區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查處,並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對於人民警察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我國《人民警察法》規定了明確的投訴渠道以及相應的處罰措施。

二、辱罵警察構成什麼罪?

需要看具體情況,主要有一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在派出所辱罵警察的,擾亂機關,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如果是在警察辦公時辱罵警察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3、如果是在警察下班期間辱罵,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4、情節嚴重的屬於犯妨礙執行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等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辱罵的一些內容,是有可能以威脅方法阻礙執法。

辱罵警察到底構成什麼罪,具體有怎樣的處罰標準,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確定。在公安機關辱罵警察,沒有造成嚴重損失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的罰款;在公眾場所辱罵警察,阻礙警察正常執行公務,處以5~10天的拘留,5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