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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開設賭場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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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就一直嚴厲打擊聚眾賭博違法犯罪行為,對於開設賭場的,更是重點打擊。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路平臺開設賭場,組織網路賭博,涉及金額巨大。那麼,非法開設賭場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一起了解下相關知識。

非法開設賭場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開設賭場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規定,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並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與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無關緊要。開設賭場的人自己參與賭博,並與賭博為業的,可以考慮以本罪和賭博罪並罰。

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非法開設賭場罪的追訴標準是什麼

1、開設賭場的,應予立案追訴。

2、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3、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2)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的;

(3)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5)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4、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非法開設賭場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和開設、經營賭場的行為。

綜上所述,我國禁止各種形式的開設賭場的行為,根據刑法有關條文規定,非法開設賭場罪的判刑標準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沒收違法所得,判處罰金。近年來,網路賭博案件多發,這給公安機關偵辦案件帶來了不小壓力。這就要求各地要加強網路管理,群眾發現類似賭博網站的,也應該及時報警。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