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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證據調查 閱讀(1.3W)

一、借錢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借錢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借錢錄音是合法形成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規定:電子資料包括下列資訊、電子檔案:

(一)網頁、部落格、微部落格等網路平臺釋出的資訊;

(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訊、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訊資訊;

(三)使用者註冊資訊、身份認證資訊、電子交易記錄、通訊記錄、登入日誌等資訊;

(四)文件、圖片、音訊、視訊、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式等電子檔案;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儲存、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資訊。

錄音是屬於電子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當事人提供電子資料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電子資料的製作者製作的與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來源於電子資料的列印件或其他可以顯示、識別的輸出介質,視為電子資料的原件。人民法院應當對當事人提供的錄音證據進行質證的,錄音證據能通過質證環節的,該錄音證據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錄音證據所記載的內容就可以成為認定的事實,不能通過質證環節的,錄音證據記載的內容就不可以作為事實來認定。

二、電子資料真實性

人民法院對電子資料真實性進行認定時,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1、電子資料的生成、儲存、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的硬體、軟體環境是否完整、可靠;

2、電子資料的生成、儲存、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的硬體、軟體環境是否處於正常執行狀態,或者不處於正常執行狀態時對電子資料的生成、儲存、傳輸是否有影響;

3、電子資料的生成、儲存、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的硬體、軟體環境是否具備有效的防止出錯的監測、核查手段;

4、電子資料是否被完整地儲存、傳輸、提取,儲存、傳輸、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5、電子資料是否在正常的往來活動中形成和儲存;

6、儲存、傳輸、提取電子資料的主體是否適當;

7、影響電子資料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8、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可以通過鑑定或者勘驗等方法,審查判斷電子資料的真實性。

雙方當事人在借錢時,雙方進行錄音的,該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要看錄音是否是合法的,錄音是合法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人民法院應當對該錄音進行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該錄音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該錄音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