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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軌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家事糾紛 閱讀(1.8W)

一、老公出軌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老公出軌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可以。錄音作為視聽資料,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六條 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

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

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資料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十八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影印件、複製品;

(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影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照片、錄影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二、出軌證據哪些法律承認?

合法收集的證據即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不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情況下,收集的錄音錄影等證據。

2、簡訊聊天記錄,qq、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

3、手機儲存的、或者在營業廳查詢到的手機通話記錄。

4、證人證言(注意該證人與雙方是否有利害關係)。

5、對方承認的書面陳述。

6、照片影像資料。

7、還有其他的合法途徑採集的證據。注意,採集方式一定要合法,否則會被排除適用。

錄音作為證據,屬於視聽資料,符合民事訴訟規定的證據要求,真實且來源合法的老公出軌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此外,由於收集出軌證據證據很容易採用非法手段侵犯他人權力,因此使用正確的方法、採取正確的方式獲取出軌證據,才能更有利於被法院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