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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能作為法律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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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能作為法律證據嗎?

審判活動中,證據的完整性影響著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證據不全,不能對犯罪嫌疑定罪。所以,在審判活動前,一定要收集完整的證據鏈,而且證據要合法合據,這樣才能解決最後的問題。依照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員調查收集證據時,要遵循一定的程式。證據收集和提供的主體必須具有合法性,這一點非常重要。為確保收集證據合法有效,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當的方法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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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錄音可以作為法庭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資料或者錄音、錄影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複製件。”錄音作為法庭證據,有以下限制:

1、錄音儘量儲存原始載體;

2、錄音不得侵犯他人隱私;

3、錄音儘量不要單獨作為法庭證據;

4、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錄音即是將聲音訊號記錄在媒質上的過程。將媒質上記錄的訊號重放出聲音來的過程稱為放音。錄音和放音過程合稱錄放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