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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一審終審案件開庭多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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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一審終審案件開庭多久宣判?

民事訴訟一審終審案件開庭多久宣判?

我國法律並沒有直接規定開庭後多長時間結案,但是對於案件的總體審限有相關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哪些案件適用於一審終審?

為了減少老百姓的“訴累”,新的司法解釋規定銀行卡糾紛、水電氣熱合同糾紛等9類金錢給付案件,可以適用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而涉外民事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則不適用該程式。此前我省各級法院已經實施了這一規定。

根據新的司法解釋,9類金錢給付的案件適用該程式審理:

1、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糾紛;

2、身份關係清楚,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糾紛;

3、責任明確,僅在給付的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和其他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4、供用水、電、氣、熱力合同糾紛;

5、銀行卡糾紛;

6、勞動關係清楚,僅在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動合同糾紛;

7、勞務關係清楚,僅在勞務報酬給付數額、時間、方式上存在爭議的勞務合同糾紛;

8、物業、電信等服務合同糾紛;

9、其他金錢給付糾紛。

綜上所述,對一些小額糾紛案件實行一審終審,可以減輕老百姓訴訟成本,節約時間和精力。至於民事訴訟一審終審案件開庭多久宣判,目前並沒有法律規定。在《民事訴訟法》中,對法院從立案到審理結束的時間做出了規定,簡易案件不超過三個月。從這個角度理解,民事訴訟一審終審案件開庭到宣判最多不超過三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