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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2.77W)

農村宅基地房屋拆遷糾紛要區分是和徵收方的外部補償糾紛,還是關於補償款、安置房等內部分配糾紛。如果是和徵收方的外部糾紛,可以通過談判、申請協調、裁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途徑來解決,如果是內部分配糾紛,則主要通過協商解決,如果確實家庭裡已經鬧翻了,商量不到一起,可以訴訟到法院,請法院來判決。

農村宅基地房屋拆遷糾紛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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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