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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二審立案會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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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中二審立案會通知嗎?

民事訴訟中二審立案會通知嗎

二審立案後會通知案件當事人,並確定上訴人、被上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二、民事訴訟二審的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三、民事訴訟上訴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不服的,有權在上訴期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

四、民事訴訟上訴的條件是什麼?

1、必須是原案件的當事人提起上訴;

2、必須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

3、必須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必須提出上訴狀。

總之,不管是一審還是二審法院,立案後通知當事人這是必須要進行的程式,可是上級人民法院立案後,開庭的時間也得另行通知。對於原被告雙方來講,上訴狀和答辯狀都應該直接遞交給原審人民法院,是由原審人民法院再交給上級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