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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開庭後多久宣判

刑事訴訟 閱讀(3.23W)

在日常生活中,刑事案件幾乎每天都會發生,而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又有很大的不同,也是有一定的難度的,所以需要的時間也是最長的。但是,時間再長,也是有一定期限的。

刑事案開庭後多久宣判

對於大多數案件而言,走完所有流程大概得需6個月左右,也就是,從被抓算起,一直到判決書下來,大概得需要6個月左右。但是少數型別,比如疑難案件,重大,複雜案件,這個過程就會加長,可能會加到1年,甚至2年。其中,如果是一審刑事案件,而且也適用普通程式,那麼應當二個月內審結,但是如果遇到集團犯罪、流竄作案,等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兩個月。

刑事案件處理流程一般是:

1、偵查:

公安機關首先會對犯罪嫌疑分子進行拘留,對於拘留人員,一般會在24小時內進行審問。嫌疑人如果被審問後,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或者是代理申訴,控告等。接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構瞭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也可以親自會見在押嫌疑人,進行了解情況。

公安機關如果認為被拘留的嫌疑人應該被逮捕,那麼應該會在拘留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進行稽核批准。有的時候會有特殊情況,特殊情況下,審查批准一般可以延長一到四日。其中,如果有多次作案,團伙作案,或者流竄作案這些案件,那麼審查批准時間可能會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如果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在接到通知後,需要立即釋放,並且需要把執行的情況,及時通知給人民檢查院。

2、審查起訴: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進行對辯護人進行委託。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相關審查資料後,三日內,應該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件的訴訟資料,可以和在押人員進行通訊聯絡。人民檢查院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就做出決定,重大,複雜那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況已經被查清,證據充分,那麼可以按照審判管理的規定,向人民法院進行訴訟,依法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3、審判: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那天起,就可以整理所有材料,期間也可以進行和在押人員進行聯絡,在開庭時,應該為當事人進行辯護。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一般需要一個月內宣判,如果遇到:

(1)交通複雜,邊遠地區

(2)重大犯罪集團

(3)流竄,多次複雜作案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

那麼可以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所謂公訴案件,就是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案件,進而提起的訴訟。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到終結的時候,並移送審查的案件。

綜上所訴,刑事案件的處理一般處理期限是6到7個月,處理的流程是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幾個階段,其中,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在偵查羈押期限不能超過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