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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的查詢規定有哪些

辦案流程 閱讀(5.18K)

關於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的規定有哪些

關於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的查詢規定有哪些

利害關係人的異議登記權及起訴權。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因此,《民法典》新增了利害關係人不得公開、非法使用權利人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的規定,以保護不動產權利人。

原法案只規定了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而沒有對利害關係人如何使用不動產登記資料作出規定。對趙某公開其地址的行為,由於原法案並無相關規定,受害者無法追究對方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實施後,雖然房屋仍被善意相對一方取得所有權,但王某除了要求對方返還賣房所得款項外,還能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追究趙某公開、非法使用其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實施以來,利害關係人利用查詢、複製的不動產資料侵害不動產權利人權益的糾紛並不罕見。權利人苦於無法律依據,只能依據侵權責任法等其他法律法規起訴。民法典明確了利害關係人不得公開或非法使用的義務,使得不動產權利人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利益關係更為均衡。

因買賣、互換、贈與、租賃、抵押不動產構成利害關係的利害關係人可查詢,利害關係人除提交身份證明外,還需提交該不動產存在涉及利害關係的證明材料;律師受利害關係人委託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律師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注:利害關係人及委託代理人查詢存在利害關係不動產的索引資訊查詢條件按照原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暫行辦法》規定查詢。

總之,利害關係的法律特徵都是包括有獨立的主體,但是這個關係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在做任何的事情都不能隨意進行的公開,一旦被公開這個個人資料,那麼這個利害關係人就可以提出法律保護,要求對自己的隱私有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