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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搞別人照片侵犯肖像權嗎?

人身侵權 閱讀(1.25W)

一、惡搞別人照片侵犯肖像權嗎?

惡搞別人照片侵犯肖像權嗎?

惡搞嚴重的情況之下就算是侵犯了肖像權;

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二、未經本人同意可以使用肖像權的情形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條 合理實施下列行為的,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一)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範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

(二)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範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

第一千零二十一條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中關於肖像使用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作出有利於肖像權人的解釋。

第一千零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期限有明確約定,肖像權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肖像權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千零二十三條 對姓名等的許可使用,參照適用肖像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

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肖像就是屬於本人的面貌,這個只能是自己獨自享有,只要沒有經過本人的同意,那麼這個權利只要被他人進行侵犯必然就要承擔其後果,所以,不管是惡搞他人的照片還是屬於利用照片用作營利的目的,這些都是需要受到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