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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同意算侵犯肖像權嗎?

人身侵權 閱讀(9.62K)

侵犯肖像權在很多網路上非常容易發生,侵犯肖像權的一個構成要件是營利為目的。那麼關於別人同意算侵犯肖像權嗎?別人如果同意了,那麼就可以使用其肖像權進行營利,或者是用於其他的用途,並不會構成侵權。

別人同意算侵犯肖像權嗎?

一、 別人同意算侵犯肖像權嗎

侵犯肖像權首先行為人要營利為目的,其次就是未經同意,如果同意,那麼就不存在侵權的說法了

如果是出於盈利為目的使用了你的頭像,那麼應屬於侵犯肖像權,你可以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如果不是出於盈利為目前使用了你的頭像,但也未盡你的同意,那麼也應屬於對你人格權的一種侵犯,你一樣有權要求對方停止使用。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構成侵犯肖像權的,有以下三種情況:

1、“以營利為目的”的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即使用者在主觀上,希望通過對他人的肖像的使用,獲得經濟利益。但是,所謂的“營利”並不是我們通常理解上的要有營利實事,只要有營利的主觀意圖,有客觀營利的行為,無論行為人是否實現營利目的,都構成“營利”實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即被侵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可見,未經肖像權人許可,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給肖像權人造成實際損害的,如給肖像權人造成精神上的損害等,使用人也同樣構成侵權(肖像權)責任。

3、肖像權人雖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於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權人許可的使用範圍、使用區域、使用時限。這種情況無需是否存在給肖像權人造成實際損害,都構成侵權責任。當然,這種情況一般是屬於合同的違約責任問題。

二、對方侵犯我肖像權怎麼辦?

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聯絡網站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如果自行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請求依法給予賠償。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別人同意算侵犯肖像權嗎?別人同意了就不存在侵犯肖像權的內容了,侵犯肖像權是要具備兩個構成要件的,缺一不可,只要缺乏一個就不能夠構成侵犯肖像權,一個就是未經當事人同意還有就是以營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