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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在店裡摔倒骨折如何適用法律?

公共安全 閱讀(1.58W)

一、顧客在店裡摔倒所適用的法律

顧客在店裡摔倒骨折如何適用法律?

當您的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來進行維權和責任追究。

二、相關法律規定

經營者未盡合理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是餐飲、住宿等經營活動必須履行的合同附隨義務,作為經營者,有義務在合理限度內為來其經營場所內的所有人員提供人身、財產的安全保障。《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就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也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法院應予支援。”

關於“合理性限度”安全保障的判斷,實踐中一般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認定:

一是是否符合人們最基本的生活經驗和特定的操作規程要求;

二是防範保障措施是否適當、有效,指一般情況下普通人所理解的及時有效的措施;

三是危險的預見可能性大小以及採取防範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大小。

另外,我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過錯大小,承擔相應責任。若是因為酒店未能提供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比如因為地面溼滑導致顧客摔倒,摔傷,則承擔消費者人身安全責任;若消費者有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責任。

顧客在店裡摔倒骨折,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的規定,經營者如果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護義務,消費者受傷,經營者理應賠償;但如果經營者已經為消費者設定了提醒,消費者由於自身原因受傷時,經營者可不用承擔全部賠償或不用賠償。因此,判斷此類狀況的責任方,需首先明確經營者是否在合理範圍內為場所內人員提供了保護。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青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