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解答>公共安全律師解答>

顧客在商場門口摔倒商場如何賠償

公共安全律師解答 閱讀(2.36W)
顧客在商場門口摔倒商場如何賠償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顧客在商場因地面有水而摔倒受傷,商場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結合你所描述的情況,商場有一定的過錯,故應對你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