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交通肇事與危險駕駛區別是什麼

交通肇事律師解答 閱讀(7.43K)

一、交通肇事罪與危險駕駛罪的聯絡

交通肇事與危險駕駛區別是什麼

刑法修正案八關於危險駕駛罪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即如果醉駕行為造成的實害結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關於後果的要求,且行為人對實害結果僅有過失時,此時應按交通肇事罪處理。因為此種情形下,出現的實害結果已經超出了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件範圍,醉駕行為成立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競合犯,只能從重處罰,以交通肇事罪來定罪量刑,即危險駕駛造成了傷亡後果或者其他重大損失的,應當構成交通肇事罪。

二、交通肇事罪與危險駕駛罪的區別

1、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危險駕駛罪在主觀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義上的過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主觀上只能是過失。

2、在犯罪行為方式上不同。危險駕駛罪包括醉酒駕駛和追逐竟駛兩種行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3、犯罪行為對危害結果的要求不同。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情節犯,只要有醉酒駕駛或追逐竟駛的行為且情節惡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實際的危害結果;而交通肇事罪則要求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4、定罪量刑不同。相對於交通肇事罪而言危險駕駛罪是一種較輕的犯罪,而交通肇事罪要求造成嚴重後果。交通肇事罪的量刑為三個等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危險駕駛罪的量刑只規定了處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