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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承擔工傷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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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造成了勞動者人身的損害,此時需要先及時的對工傷勞動者進行治療,降低損害程度,那麼這個工傷醫療費通常是由誰來承擔呢?相信很多人對此不是很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吧。

誰承擔工傷醫療費用

一、誰承擔工傷醫療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如果工傷保險基金經稽核有部分醫療費不能報銷,一般情況下是該費用不符合規定,超出規定的範圍不予報銷,應由個人自理。如果您對保險基金的決定不服,可以充分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諮詢後到法院起訴,通過行政訴訟的途徑解決相應糾紛。

二、工傷醫療費待遇規定

工傷醫療康復類待遇相關規定如下: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包括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和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但應注意以下事項:首先,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其次,治療工傷的費用應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最後,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處理。

(2)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職工治療工傷需要住院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

(3)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

(4)勞動能力鑑定費。勞動能力鑑定是職工配置輔助器具、享受生活護理費、延長停工留薪期、享受傷殘待遇等的重要前提和必經程式,因此產生的勞動能力鑑定費也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能力鑑定費的負擔問題,各省規定也不盡相同。

通過上述內容的介紹,我們知道對於工傷醫療費,如果單位購買了足額的工傷保險的話,那麼就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否則的話就有單位承擔。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