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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員增加表需要怎麼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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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員增加表怎麼填?

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員增加表需要怎麼填?

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員增加表應該嚴格的按照表格當中內容來進行填寫,也就是如實的填寫,本表所填的新增人員(社會人員除外)須其身份證影印件一併報送。增減人員按其變更的參保險種分別在相應的險種欄內打“√”標記。

根據《勞動合同法》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對於與組織不存在勞動關係的人員(包括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返聘者、1-4級工傷再就業人員等)不能再參加工傷保險。用人組織必須嚴格審查,不能為此類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否則組織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二、具體的表格填寫規定是什麼?

1、組織人員發生變動時,須填寫此表申報,按先增後減的次序填寫。

2、本表所填的新增人員(社會人員除外)須附其身份證影印件一併報送。增減人員按其變更的參保險種分別在相應的險種欄內打“√”標記。

3、個人身份用程式碼表示:國家公務員;事業管理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工人;個體經營者。

4、用工形式用程式碼表示:聘任制;固定工;原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

5、戶口性質用代號表示:本地城鎮;外地城鎮;本地農村;外地農村;臺港澳人員;外籍人士。

6、繳費工資是指組織根據該職工的上月工資收入(或起薪月工資收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額。

7、企業養老保險和地方養老保險必須同時參保或停保。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必須同時參保或停保。

8、減員只需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參加險種”等。

9、根據《勞動合同法》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對於與組織不存在勞動關係的人員(包括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返聘者、1-4級工傷再就業人員等)不能再參加工傷保險。用人組織必須嚴格審查,不能為此類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否則組織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10、組織人員發生增減變動時,應在變動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前填報此表。

11、本名冊一式兩份,報送社會保障部門稽核確認後退回一份給組織備案存查。

綜合上面所說的,單位對於參保的人員進行增加和減少都需要獲得社保部門的認可才可以辦理,一般在提出自己的請求時就需要按規定填寫表格,同時把新增人員的參保資訊註明清楚,只要辦理成功了之後那麼就需要每月的方式進行繳納此保費。

在當代的社會企業每年在進行社會保險申報的時候,是需要嚴格的核對人員的一些基本的資訊的,因為可能有一些勞動者已經離職,所以此時就不需要將其放入到登記表格當中,而且相關的一些人員增減表格也是需要進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