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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鑑定書應該怎麼寫?

工傷保險 閱讀(3.07W)

職業病顧名思義就是指在職業生涯中,因為自己所工作的職業帶來身體或者精神上的不適,甚至出現了很嚴重的身體的健康問題,這時,相關的公司員工就可以向相關的部門申請鑑定書,那麼職業病鑑定書應該怎麼寫?下面就和小編一起從下面的文章中瞭解一下情況吧。

職業病鑑定書應該怎麼寫?

一、職業病鑑定書應該怎麼寫?

職業病鑑定申請書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勞 動 者 地址 郵編 電話 照片 用人單位 名稱 聯絡人 地址 電話 機構 程式碼 郵編 申請鑑定事由 職業有害因素接觸情況 接觸 主要 有害 因素 名稱 接觸 年限 隨附材料 備註 承諾宣告 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各項資料,若提供虛假資料,願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或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二、診斷標準

(一)用人單位

1、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3、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

4、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5、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6、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7、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職業健康檢查專案及週期》的規定確定檢查專案和檢查週期。需複查時可根據複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專案。

八、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當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

(二)診斷要求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1、職業史、既往史;

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4、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5、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沒有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或者健康檢查沒有發現異常的,診斷機構可以不予受理。

根據小編的介紹,大家應該對職業病鑑定書應該怎麼寫這個問題有了一個基本初步的瞭解了吧。一旦發現自己得了職業病,就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補助,那麼就要按照法律的程式,遞交職業病鑑定申請書,申請書一旦通過,相關的機關和公司就會對員工進行相應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