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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肺職業病鑑定部門應該是哪裡?

工傷保險 閱讀(3.2W)

在瞭解過相關致病的報道之後,我們就能夠產生一個疑問,對於職業病的相關鑑定部門應該是哪呢,今天我們就講述一下有關塵肺職業病的鑑定部門,根據相關的說法,應該到當地的疾病防控中心來進行職業病鑑定,詳情來看下文。

塵肺職業病鑑定部門應該是哪裡?

塵肺是職業病,處理程式如下:

1、向當地疾控中心申請職業病鑑定;

2、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3、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4、按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職業病防治法》

第四十五條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職業病鑑定費用由誰支付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32條的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34條的有關規定,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46條的有關規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頒佈的職業病診斷標準和職業病診斷、鑑定辦法進行職業病診斷鑑定,向當事人出具職業病診斷鑑定書。職業病診斷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這個時候我們就能夠了解到,對於鑑定職業病的相關機構以及部門,其實對於勞動者來說,患有職業病,其實是能夠說明他的生活壓力是比較大的,最好應該通過放鬆自己的方式來避免發生類似的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