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涉外專長>涉外婚姻>

涉外仲裁中的法律適用是怎樣的

涉外婚姻 閱讀(1.87W)

我國涉外仲裁中的程式法律適用,是指我國涉外仲裁機構根據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仲裁協議以及當事人的仲裁申請,對爭議案件進行審理時所適用的程式性法律規範。
根據規定:“凡當事人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均視為同意按照本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且仲裁委員會同意的,從其約定。”我國涉外仲裁中的實體法律適用,是指涉外仲裁機構依據當事人的仲裁審理涉外爭議案件時,確定當事人之間爭議的實體權力義務關係,判定爭議是非曲直所適用的法律規範。涉外仲裁機構沒有義務適用仲裁地的衝突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十五條 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糾紛的仲裁,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其他有關規定。

涉外仲裁中的法律適用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