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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要滿足什麼條件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客體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構成,即明知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違反發票管理法規,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和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九條,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構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要滿足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