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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糾紛與工資糾紛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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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勞務糾紛包括工資糾紛。
  勞務糾紛是指關於勞資關係的各種糾紛,包括工傷糾紛、社保糾紛、勞動合同糾紛、工資糾紛等等。而工資糾紛專指和工資有關的糾紛。
  解決勞務糾紛,一般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流程如下: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勞資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可以上訴到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勞務糾紛與工資糾紛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