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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給公司員工交工傷保險

社保糾紛 閱讀(7.37K)

(一)單位新參保前置要件: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照或成立證件、組織機構統一程式碼證書及影印件、本單位人員基礎檔案等證件和資料、在職人員的勞動合同或用人證明
(二)單位新參保程式:
1、填寫《參加工傷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蓋單位章。
2、填寫《參加工傷保險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蓋單位章。
3、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照或成立證件、組織機構統一程式碼證書及影印件。
4、本單位人員基礎檔案等證件和資料;在職人員的勞動合同或用人證明。
5、稽核參保單位提供的基礎資料,並建立參保單位檔案。
(三)新進人員參保前置要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勞動合同、調動介紹信等)及影印件。
(四)新進人員參保程式:
1、填寫《參加工傷保險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勞動合同、調動介紹信等)及影印件。
3、核繳費基數、繳費金額;
4、稽核參保人員的基礎資料;
5、建立參保人員檔案;
6、繳納稽核認定的保險費;
7、從次月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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