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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對個人的影響

勞動仲裁 閱讀(1.93W)

首先,必須明確,你申請勞動仲裁有沒有合法、合理依據,如果屬於正常維權。
從法律意義上講,任何公民都有拿起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對於合法的維權,不但不應當打擊,更應當鼓勵和褒揚。
從社會倫理上講,作為員工,針對其在職場上受到的欺負據理力爭,說明該員工懂得爭取、有個性,而不是逆來順受,用人單位對於這種員工,應當予以歡迎(除非本身就打算亂來的單位)。
從經濟學角度將,你都還沒有參加工作,就害怕會對以後子虛烏有的所謂影響而放棄一樁很有意義很有價值的權利主張,是錯誤的,得不償失。
最後,從個人情感上講,你的問題屬於個人評價的問題,如果屬於正常維權,不但會得到你這個人是個聰明人、厲害、敢作敢當的肯定評價,還會因此受到正派企業的青睞。當然,那些不太正規的企業、招工就是要用來欺負的,看你不好欺負,估計就怕了,自然也就影響了你找的類似工作。

勞動仲裁對個人的影響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