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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什麼是童工 | 僱傭童工是否違法?

勞動合同 閱讀(2.31W)

勞動合同法什麼是童工,僱傭童工是否違法?

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少企業還存在有未滿16週歲的勞動者,而有些人認為不滿16週歲的勞動者屬於童工,但是也有人認為不屬於童工。對於童工的認定標準,是根據工人的年齡來進行判定的,那麼勞動合同法什麼是童工,僱傭童工是否違法?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童工的定義

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全球各地區中,亞太國家童工最多,已經超過1億。

在商業或工業中僱用的未成年的工人,尤指違反禁止使用一定年齡以下兒童法令而僱用的。

在很長一段時間,童工並不被認為是一個問題,當義務教育和勞工與兒童權利深入人心以後,這才成為一個廣為爭論的話題。

所謂童工就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我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招收未滿16週歲的人。對招用童工,我國《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條規定“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第十一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治療期間的全部治療和生活費用。

二、僱傭童工是否違法

"童工規定:公司不應使用或支援使用符合上述定義的童工。如果發現有兒童從事符合上述童工定義的工作,公司應建立、紀錄、保留旨在救濟這些兒童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還應給這些兒童提供足夠支援以使之接受學校教育直到超過上述定義下兒童年齡為止。

公司應該建立、記錄、維持國際勞工組織第146號建議條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廣針對兒童及符合當地義務教育法規年齡規定或正在就學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還應包括一些具體的方法來確保在上課時間杜絕使用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現象。

另外這些兒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點與學校之間)、上課和工作所有時間加起來不超過十小時。無論工作地點內外,公司不得將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置於危險、不安全、不健康的環境中。"

童工是社會的弱勢群體,所以長期以來僱傭童工的問題一直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是還有一部分的人對於勞動合同法什麼是童工的問題並不是很瞭解。其實只要是勞動者年齡沒有達到16週歲那麼該勞動者就屬於童工,與勞動者的身心發育程度並沒有直接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