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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於僱傭童工認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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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關於僱傭童工認定是什麼?

勞動法關於僱傭童工認定是什麼

勞動法規定,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是未成年工,僱傭未成年工時需要提前到勞動部門報備,而年滿16週歲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單位僱傭童工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勞動法》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依照中國《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叫做未成年工。法律有特殊保護: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以下範圍的勞動:

(一)《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接塵作業;

(二)《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有毒作業;

(三)《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

(四)《冷水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冷水作業;

(五)《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作業;

(六)《低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低溫作業;

(七)《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八)礦山井下及礦山地面採石作業;

(九)森林業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業;

(十)工作場所接觸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學性燒傷和熱燒傷等危險性大的作業;

(十二)地質勘探和資源勘探的野外作業;

(十三)潛水、涵洞、涵道作業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業(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連續負重每小時在六次以上並每次超過二十公斤,間斷負重每次超過二十五公斤的作業;

(十五)使用鑿岩機、搗固機、氣鎬、氣鏟、鉚釘機、電錘的作業;

(十六)工作中需要長時間保持低頭、彎腰、上舉、下蹲等強迫體位和動作頻率每分鐘大於五十次的流水線作業;

(十七)鍋爐司爐。

國家規定企業不可以用童工,童工是不滿十六週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是未成年工,如果用未成年工,需要到勞動局進行報備。國家規定未成年工企業不可以要求加班,上班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不可以從事危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