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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約定基本工資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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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約定基本工資如何規定?

員工進入公司確認工作之後,就要與公司簽訂合同。在勞動合同中不僅要關心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還要看好公司在對基本工資這塊的規定。那麼,在法律中,關於勞動合同約定基本工資有哪些規定的呢?大家來看下關於這方面的內容吧。

一、勞動合同約定基本工資如何規定?

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也稱標準工資。在一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資,即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它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具體來說,在企業中,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職位、能力、價值核定的薪資,這是員工工作穩定性的基礎,是員工安全感的保證。同一職位,可以根據其能力進行工資分不同等級。

二、特點

1、公平性;

2、公開性;

3、以貨幣形式;

4、固定性。

三、影響因素

確定基本工資的主要條件是:社會和企業的經濟水平,企業的勞動條件狀況,生產、工作崗位勞動的繁重程度和複雜程度等。

在同等的情況下,職工基本工資的多少,一般反映他們之間的工作能力、業務技術水平和擔負職責的差異。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職工收入水平的高低。基本工資的最低數額,應當保證職工本人及其平均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四、區別 

勞動者的全額工資與基本工資的概念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常會遇到的兩個概念。

弄清這兩個概念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因為計發勞動者的待遇,時常會用到這兩個概念。例如:在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時,需要用勞動者全額工資的概念,而終止勞動合同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女職工“三期”內計發工資時,需要用勞動者基本工資的概念。如果不準確地理解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對勞動關係雙方都不利。

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準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準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例如工資總額組成中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就是基本工資。再具體些說,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均屬基本工資。勞動者的輔助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例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等。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工資總額一般是用人單位在從事統計、繳費等勞動工資工作中常用的一個概念。與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或稱實得工資)、基本工資等概念有聯絡,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勞動者全額工資等概念時,常常也會聯絡到工資總額的概念。

五、現實意義

在企業實際管理中,基本工資的概念非常泛化,而且在法律上也並無確定的定義,所以每個企業對基本工資的定義和標準也是千差萬別,因此基本工資只是一個模糊概念。

六、日基本工資

日基本工資= 生產工人平均月工資/年平均每月制度計薪

所以說,關於勞動合同約定基本工資,它的特點是公開、公平,而且每月固定以貨幣發放。而且勞動合同約定基本工資能夠反映出員工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也就是說,效率和能力越高,勞動合同約定基本工資就越高,反之基本工資就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