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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哺乳期是否可以不上班?

勞動關係 閱讀(1.5W)

員工哺乳期是否可以不上班?

員工哺乳期是否可以不上班?

1、滿足產假條件是可以不上班的,如果產假已滿需要去上班,不去上班沒有工資,公司有權辭退。但是在哺乳期上班期間,員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時的哺乳假。

2、如果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3、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自動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對於哺乳期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能以非過失性辭退和經濟性裁員辭退,但是可以過失性辭退,催退“三期”女職工。用人單位對哺乳期女職工的辭退符合過失性辭退的形式和實質要件,不需要補償和賠償。其他情況需支付經濟賠償金。

4、三期婦女受法律保護。國家對孕期女職工的權益保護做出了明確的保護,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做出非法辭退,期職工有權申請以下賠償:

(1) 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

(2) 懷孕、產期、哺乳期工資

(3) 可以補繳社保,要求加班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