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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哺乳期結束後可以辭退嗎

勞動關係 閱讀(3.02W)

一、員工哺乳期結束後可以辭退嗎

員工哺乳期結束後可以辭退嗎

哺乳期之後辭退你必須有合法的理由,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賠償金。

1、即使員工在哺乳期間不回公司上班,而且產假和晚育假已經休完的話,老闆也是不可以辭退員工的。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哺乳期不能辭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滿1週歲的這段期間。就算是產假已經休完,員工在哺乳期內每天是能夠享有一小時哺乳假的,而這個假期被稱為授乳期。

2、如果公司裡的老闆想以辭退的方式來強迫員工上班是不允許的。因為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如果公司沒有批准員工放假,而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的話,老闆也只能扣除員工的工資。此外,如果員工沒有說明是無薪休假的話,老闆還是要按規定給員工工資的。所以,無論是作為老闆還是作為員工的你,都要知道員工在哺乳期是不能辭退的。

3、同時,如果員工若有實際困難,本人可以向老闆申請假期,經老闆批准,員工最長可申請哺乳假至嬰兒滿1週歲。不過這個需要公司的老闆同意。

二、無故辭退員工應該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無故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還應按照這類賠償金2倍標準進行辦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可以舉報到當地的勞動部門,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部門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和法律規定進行判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