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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勞動關係的依據有哪些

勞動關係 閱讀(2.22W)

確認勞動關係的依據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受法律保護的關係,那在實踐中我們該如何來確認勞動關係的依據呢?這對勞動關係的認定是十分重要的。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具體的介紹這個疑問。

確認勞動關係的依據有哪些

若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此處可以與上面部分聯絡起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規定:“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

希望可以幫助您,在認定勞動關係的時候,我們除了可以參照勞動合同來認定,以上就是可以認定的其他證據了,勞動者一定要注意蒐集這些證據。以上內容由本站的小編為您介紹。